郑海
西南政法大学
西南政法大学教授,硕士生导师、重庆市警察科学学术带头人,中国刑警学院、郑州铁道警官学院客座教授,中西南地区治安学研究会常务理事,重庆市国家安全研究会常务理事,重庆西部法律研究院研究员。
马登科
西南政法大学
西南政法大学教授,民事诉讼法学博士,博士生导师,西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教研室主任,校学术委员会委员,校学风委员会委员,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“民事诉讼法”主讲教师,民事执行研究中心主任。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、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等多家法院特聘咨询专家。
温泽彬
西南政法大学
个人介绍:法学博士、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、硕士生导师。社会兼职:中国法学会宪法研究会理事,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会理事,法治江西智库专家,西南政法大学公民权利与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,担任多个政府部门、国企及银行金融机构咨询专家、法律顾问,在长期法学研究及司法实践工作中,积累了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。研究方向:比较宪法研究、公民基本权利研究,中国人大制度研究尤其关
陆伟明
西南政法大学
个人介绍:法学博士后,副教授、硕士生导师,行政法教研室主任、行政执法研究所所长。社会兼职: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;重庆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、常务理事;中国人民大学、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学术机构研究员;重庆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委员、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广西、河南等地人大、政府、法院、律师事务所咨询专家、法律顾问;执业律师。研究方向:依法行政理论与实务
葛静
西南政法大学
个人介绍: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(监察审计学院)审计系副主任,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委员、重庆市税务学会理事、重庆市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理事、南方集团等多家集团公司税务顾问。研究方向:财税法理论与实务研究成果:《关于房地产税立法的几个相关问题研究 》,《财贸经济》2014年第8期;关于房产税改革的若干问题探讨——基于重庆、上海房产税试点的启示》,《经济研究参考》,2
陈鹏飞
西南政法大学
陈鹏飞,男,1975年出生,2001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,获硕士学位,现为经济法学院讲师,主要讲授《经济法学》、《企业法》、《房地产法》、《竞争法》等课程,主要研究领域为竞争法、金融法。科研成果:发表论文十余篇,主要作品有《论原产地名称的法律保护》等;参与《经济法理念研究》等课题7项。陈鹏飞老师一直担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、房地产法、公司法、合同法、金融法等课
李昌盛
西南政法大学
李昌盛,男,汉族,安徽六安人。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,法学博士,博士生导师,西南政法大学量刑研究中心副主任 ,西南政法大学知联会副会长 ,西南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带头人。主要从事诉讼法学和证据法学的研究。经历曾挂职担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(2012-2013)。社会兼职西南政法大学量性研究中心副主任 ;西南政法大学知联会副会长获奖记
通过参加银川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,深切感受到苏州工业园区发展建设的成功经验树立了进行工业化、打造城市新区的范例,为银川市产业园区建设发展、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提供了有益借鉴。一、聚力抓好规划编制,构建高质量发展的规划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,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,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。一份好的规划可以让我们少走很多弯路。我们
短短几日培训,如沐春风、醍醐灌顶。我重新定位了自己与成都中医药大学的关系。作为管理者,我本着为师生服务的初心,完成目标任务,协调具体工作;作为教学者,我尽心尽力地传递着自己的所感所悟所践。一直以来,我笨拙的忙碌着,盲目的充实着……但不管怎样,我知道自己已和成中医在一起,直到今天,我才更加确定:我和成中医早已结合成一个共荣共成长的命运共同体。学校是培养
非常荣幸能有此次机会,在美丽的新疆财经大学参加此次党建培训。此次培训,各位老师讲授内容丰富,内容涵盖红船精神内涵与价值、党务工作实操以及时事政治方方面面,丰富多彩;课程设置理论结合实践,考察了新疆党群服务中心,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,虽然仅短短五天时间,却收获满满、受益匪浅。在此次培训结束后,我感想颇多,其中“大国崛起才有小民尊严”的感触尤为强烈
最近,我有幸参加了西南政法大学举办的“党政干部教育”培训班,这是一次难忘的经历。通过近几年的培训学习,本人切实感受到了自己的进步,在此感谢上级安排本次学习活动,感谢华南理工大学的精心组织安排,感谢每位老师的精彩讲课。本次培训学习,使自己在理论基础、道德修养、业务素质等方面有了较为明显的提高,进一步增强了学习理论的自觉性和坚定性。本人参加本次培训主要有以下几方